中国感光学会关于2004年度收取会费的通知

 

经本会2002年第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根据本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有关会员的义务"讨论决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应按期缴纳会费,以保证本会的经费来源,使学会维持正常的工作。

一、关于个人会费
1. 属于团体会员中的每个会员,凡履行入会手续,成为本会会员者,一律缴纳会费;
2. 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个人会员,继续自行缴纳会费;
3. 会员不分职务、职称高低,每人每年缴纳会费,会费额度从原来每年12元增至每年30元,为方便起见,每年一次缴清;
4. 请各团体会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缴个人会费,并及时寄(交)到学会办公室。

二、关于团体会费
请各团体会员单位按照本会章程规定,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按2000-5000元认真缴纳会费(上缴团体会费,上不封顶)。

三、学会办公室收到个人会费后,将通知《影像技术》刊物编辑部,对缴纳会费的会员定期赠送刊物,因此寄(交)会费时,

请附会员名单或人数。

中国感光学会理事会希望全体会员和各团体会员单位认真履行义务,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和支持学会的工作。

 

收款单位:中国感光学会
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中关村支行东升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0200006209014483082
也可通过邮局汇款。
联 系 人:牛桂萍 郭 佳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3号
联系电话:010-64888031 010-6488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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