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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0日 来源:中国感光学会


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

为表彰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转化创业、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优秀科研团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拟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推荐范围:在感光及影像领域一线在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先进科技工作者团队。
名额:学会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5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推荐人数不限。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疫情防控。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投身防控一线或在科研、物资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2.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扶贫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3.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探索无人区,实现前沿领域领跑或突破。
4.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和装备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等取得新成果和作出新贡献;长期服务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具有高超技艺技能的学习型、创新型的人才。
5.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而进行成功的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6.社会服务。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推动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促进开放合作,在推动高水平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三、报送时间及材料
(一)电子版推荐材料
1.《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见附件1、2)word版;
2.附件材料,整合成1个PDF文件,其中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于2023年4月16日24:00前将所有电子版推荐材料发至学会邮箱xh@csist.org.cn;
2.申报阶段所有电子版材料无需签字盖章,学会拟推荐候选人选和团队确定后,再联系候选人提交签字盖章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中国感光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吴 言 周云霞  任 俊
联系电话:010-82543687、3686
电子邮箱:xh@csist.org.cn 


附件:
1.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中国感光学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