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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3月9日 来源:中国感光学会


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担当作为、砥砺奋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起加快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磅礴力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文件精神,中国感光学会现面向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启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工作的集体,原则上开展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一线工作的个人,原则上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一般不同时评选集体和该集体中的个人。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的,不作为先进集体负责人被推荐。已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的,不作为先进个人被推荐。
(二)名额
本届创新争先奖共表彰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10个、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300名。
我学会可推荐1名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候选人。

二、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作风廉洁,具有良好声誉,堪为行业领域表率。
须为中国籍,原则上应在职,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基础研究领域。勇闯科学“无人区”,提出或解决重要科学理论问题,获得重大原创发现,得到国内外学术界高度认可,为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2.核心技术攻关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落地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有效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重要贡献。
3.重大工程创新领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取得工程技术重大突破,为保障国家重大工程任务实施、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具有推荐资格,原则上每个推荐渠道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候选人。2025年度被评为优秀的专业委员会可以推荐2名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推荐。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组织候选人注册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login,于3月15日前在线填写相关推荐材料,凭“推荐码”提交至学会。学会将就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二)所在单位公示。拟推荐对象须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报告报送学会。
(三)学会评审。中国感光学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遴选出1名先进个人候选人报送至中国科协。
(四)奖励委员会初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对象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行业专家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前期评审,召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将初审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向各推荐单位反馈。
(五)征求意见。学会将采取适当方式,全面、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区省级科协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
(六)本系统(地区)公示、正式推荐。学会对正式推荐对象在本系统(地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撰写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复审正式推荐材料。
(七)复审、全国公示。奖励委员会视情成立考察组,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复审会议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八)印发表彰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五、进度安排及报送材料
1. 2026年3月15日前通过“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将《初审推荐登记表》提交至学会。 
2. 2026年3月24日前将纸质版《初审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及所在单位公示材料一式1份邮寄至学会。
3. 待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后,学会再联系推荐对象报送其他材料。

六、联系方式
中国感光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吴 言 周云霞 任 俊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29号(中科院理化所内)
联系电话:010-82543687、3686
电子邮箱:xh@csist.org.cn 


中国感光学会
2026年3月9日